七年漫漫讨债路:7.5万元赔偿款,何时才能还给逝者?
2019年2月1日的那场交通事故,对张某玲和海某林而言,不仅是失去亲人海本显的锥心之痛,更开启了一场长达七年、至今未果的讨债苦旅。逝者已矣,可本该兑现的赔偿款,却成了悬在生者心头的一块巨石,更暴露了部分人漠视生命、规避责任的丑陋嘴脸。
一、白纸黑字的调解协议,沦为一纸空文
据他们叙述:事故发生后,海本显经抢救无效离世,最初双方达成31万元赔偿协议,后因争议升级,张某玲二人向内乡县人民法Y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。经法Y调解,李某阳、吕某芹需追加赔偿26万元,并明确约定付款节点:协议当日支付15万元,2021年11月前付6万元,2022年11月前结清剩余5万元。
这份调解书,是法律对逝者权益的硬性保障,是对受害者家庭的精神慰藉,更是李某阳、吕某芹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。可令人不齿的是,这份盖有法Y印章、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,终究被二人当成了可随意反悔的“口头约定”,全然无视法律的威严与他人的痛苦。
二、强制执行遇阻:“老赖”规避手段层出不穷
他们回忆:截至2023年3月,李某阳、吕某芹仅支付17万元,剩余9万元拖欠不付,毫无愧疚之意。被逼到绝境的张某玲二人申请强制执行,法Y穷尽一切合法手段:发送执行通知、冻结银行账户、查封房产、将二人列入失信名单、限制高消费……可最终仅扣划到8966元。
那套被查封的房产,被以“产权不明晰、价值远超执行标的”为由暂无法处置,其他财产线索更是查无音讯。这背后,绝非“无力偿还”那么简单,而是早有预谋地转移、隐匿财产的拙劣把戏。2023年7月,法Y无奈裁定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”,9万元赔偿款最终只拿回不到九千元,法律的强制力在此刻竟被“老赖”的规避手段轻易消解。
三、重磅背景曝光:欠款人曾是人大代表,有钱不还尽显卑劣
更令人愤慨的是,欠款人吕某芹并非无偿还能力——她曾是投资200万的超市总裁,更是内乡县原人大代表。顶着“人大代表”这一象征责任与公信力的光环,本应以身作则、带头遵纪守法,却偏偏漠视法律判决,拖欠逝者赔偿款。
这种行径,不仅辜负了公众的信任,更是对人大代表身份的玷污,对法律底线的公然践踏!为了找到吕某芹藏匿的财产,张某玲和海某林只能孤注一掷,向内乡县法Y提交悬赏申请:只要有人能提供有效财产线索、下落,或证明其故意拒不履行还款义务,一旦执行回款,便拿出10%作为奖励。这10%的悬赏金,不是心甘情愿的付出,而是被逼无奈的妥协——为了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钱,为了给逝去的亲人一个交代,他们不得不牺牲部分权益,向“老赖”的顽固发起最后抗争。
四、七年未果:7.5万元欠款,是正义的迟到还是缺席?
此后,张某玲仅再收到6000元执行款,至今仍有7.5万元赔偿款石沉大海。七年时间,足以让伤口结痂,却抹不去受害者家庭心中的屈辱与不甘。张某玲的生活看似重回正轨,可这7.5万元欠款,像一根毒刺深深扎在心头——她要的不是额外的补偿,只是法律判决赋予的合法权益,只是逝者应得的尊严!
李某阳、吕某芹手握偿还能力,却心安理得地拖欠赔偿款,将法律判决当儿戏,将他人痛苦视无物。所谓的“产权不明晰”,不过是规避执行的借口;所谓的“无财产可查”,不过是转移资产的障眼法。作为曾经的人大代表,吕某芹的行为更是严重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,让法律的公信力蒙尘。
七年等待,何其漫长;7.5万元赔偿,何其沉重。张某玲和海某林的坚持,是对正义的执着,是对逝者的告慰。可正义不该如此艰难,逝者的权益更不该被肆意践踏。这7.5万元,到底还要等多久?是等悬赏公告带来一线生机,还是等“老赖”良心发现?但愿法律能早日显威,让藏匿的财产无所遁形,让拒不履行义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,让受害者家庭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赔偿,让逝者在九泉之下得以安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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