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新闻网官方网站
设为首页 | 收藏本站
国际新闻 民生新闻
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
军事新闻 体育新闻
部委信息 政坛人物
时事观察 政策解读
法治生活 法律法规
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 生态环保
健康卫生 房产商情 财经在线
娱乐资讯 旅游天下 科技之窗
文化名人 文化产业
中华情缘 书画收藏
报料投稿 查询系统
您所在的位置:主页 > 国际新闻 >

河南温县59亩土地的“魔幻”归属与消失的补偿款

时间: 2026年1月24日 作者:314127396 来源:网络整理 点击: 3次

“我们赢了国家确权,却输给了镇政F!”——河南温县59亩土地的“魔幻”归属与消失的补偿款

这是一场持续半个世纪的土地争夺,更是一部基层法治失活的现实剧。从1975年代的公社“有偿使用”,到2000年的法Y判决,再到2013年的国家确权,直至今日被镇政F私下“出租”五十年,河南省温县番田镇(原杨垒镇)后北马村的一片59.2267亩土地,在判决、权证与公章的碰撞中,见证了村民权利的流失与集体资产的悬疑命运。

镇政F违法焦点(条条触法)

1. 以旧判决否定新确权:以2000年判决否定2013年国家不动产登记,违反《民法典》第216条(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唯一依据)。

2. 截留征地补偿款:将本属村集体的数百万元补偿款截留,违反《土地管理法》第48条。

3. 无权发包土地:未经民主程序将集体土地出租50年,违反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第48条。

4. 非法占有村公章:强行收走村委会公章,违反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。

一、一份“断供”的口头协议与土地的消失

时间回溯至1975年代,原温县杨垒公社以建设“良种场”为由,“有偿”使用了后北马村集体约80亩土地。但口头承诺的补偿最终断供,无偿占用成既定事实。约1980年,因良种培育失败欲改建材厂,村民以土地用途变更为由要求退地。在压力下,镇政F仅退回20亩土地及地上附着物,并打下“欠条”,默认债务关系。

真正的转折在1994年。一份未经任何民主程序签订的《用地协议》,试图以5500元将土地权属永久划定。村民小组拒绝承认,并走上诉讼之路。2000年,河南省高院终审判决,认定争议土地所有权归“杨垒镇农民集体所有”。村民们输了官司,也似乎失去了土地。

二、国家铁证:2013年确权,土地法律上“回家”

然而,法律的进程并未停止。依据《物权法》《土地管理法》开展的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,为此案投下决定性砝码。此次国家级权属登记中,争议土地被清晰、无异议地确权在“后北马村农民集体”名下。2025年4月29日,村民从温县自然资源局获得了加盖公章的《宗地图》,这是该地块归属最权威的法定凭证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零九条,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效力。这意味着,该土地法律上的所有权已毋庸置疑属于后北马村集体。也就是说这块土地权属从始到终就在村集体.

三、判决与权证的正面冲突:镇政F的抉择

手握国家“身份证”,村民以为尘埃落定。但现实是,镇政F选择不予承认。其依据仍是2000年的判决,并据此向自然资源部门施压,要求“纠正”国家确权结果。在镇政F层面,一份旧判决的效力似乎超越了国家法定不动产权证。

四、“先斩后奏”的五十年租约,资产被“锁死”

更令人震惊的是,在确权前后,一场隐秘交易已然完成。据村民揭露,镇政F在未履行任何民主议定程序的情况下,于2010年将这块地以50年超长租期,出租给外村人张波涛经营养殖场。总面积59.87亩,50年总租金仅32万元,折合每亩年租金不足107元。

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,以租赁等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,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。镇政F的行为公然违法,严重侵犯村民自治权和财产权。

五、消失的补偿款:被“代管”的公章与资金迷局

如果说长期租约是“慢性失血”,2022年的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则是一次“急性掠夺”。因修建高速,地块中约20亩被征收,理应付给土地所有权人数百万元补偿款。但村民分文未见。镇政F以执行2000年判决为由,强行收走村委会公章,导致这笔巨款完全脱离村集体掌控,去向成谜。此行为涉嫌截留、侵占集体补偿收益。

六、违法建设:土地用途被层层篡改

村民维权过程中,另一关键违法事实浮现。根据向温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《政F信息公开申请》,村民追问:1982年良种厂将耕地改为建材厂,以及2015年增建大型鸡舍等行为,是否履行合法土地用途变更与建设审批手续?

若未经合法审批,则构成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。镇政F作为长期控制者,负有直接责任。从“良种”到“建材”再到“养殖”,土地用途的每一次擅自变更,都在累积新的违法事实。

七、呼唤正义:法律必须照亮“一地二主”的迷雾

一块土地,两份“主人”凭证,背后是村民数十年无法落地的权利。

我们不禁要问:

权威谁属? 国家级确权的法律效力,能否被旧判决否决?

程序何在? 处置巨额集体资产,为何不敢经过民主决策?

资产谁守? 低廉租金是否合理?补偿款流向何方?

权利何存? 村民的知情权、决策权、财产权如何保障?

这不仅是后北马村百余户村民的得失,更是对基层法治、村民自治和集体资产监管体系的严峻拷问。我们强烈呼吁上级纪委监委、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、审计等部门立即介入,彻查此案,依法纠正违法行为,追究责任,让国家法律权威压倒权力任性,让被侵占的集体资产早日“回家”!

(本文代为转发,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,如有雷同纯属巧合,侵权请联系更改。)

来源: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855073979329629678

(责任编辑:威展小王)

国际新闻

更多>>

民生新闻

更多>>

最新文章

推荐文章

关于我们 | 机构介绍 | 报社动态 | 联系我们 | 版权声明 | 招聘信息 | 查询系统
Copyright©2019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新闻网中心 企业信息
信息来自网络,不对真实性负责,如有疑问,联系客服处理 QQ:501734467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