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新闻网官方网站
设为首页 | 收藏本站
国际新闻 民生新闻
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
军事新闻 体育新闻
部委信息 政坛人物
时事观察 政策解读
法治生活 法律法规
安全生产 食品安全 生态环保
健康卫生 房产商情 财经在线
娱乐资讯 旅游天下 科技之窗
文化名人 文化产业
中华情缘 书画收藏
报料投稿 查询系统
您所在的位置:主页 > 国际新闻 >

公证书对抗不了判决书?河南灵宝一农民持30年承包合同,反被判“退还”国家退耕还林款

时间: 2026年5月19日 作者:314127396 来源:网络整理 点击: 12次

一份经公证处公证、履行十余年的土地承包合同,一片连续18年通过国家验收并领取补助的土地,却在司法程序中被视为“荒芜”。近日,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村民杜磊反映,其遭遇的不仅是合同的强制解除,更是一场涉及基层权力干预与司法逻辑错乱的“连环套”。

一、 公证下的契约与“荒芜”的悖论

2003年,杜磊响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,与灵宝市豫灵镇太张村第四村民小组签订《荒坡承包合同》。合同期30年,承包费6000元已一次性付清,且经由灵宝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予以确权。

然而,2018年,太张村四组以“土地荒芜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”为由提起诉讼。一、二审法院竟完全支持该诉求,判决解除合同,并要求杜磊“退还”2013-2017年退耕还林补助款20685元及违约金1200元。

犀利质问: 若土地真如判决所言“荒芜”,为何从2003年至2017年,国家林业部门连续15年向其发放退耕还林补助?政府的行政确认与法院的司法认定出现了不可调和的逻辑死结。 难道是国家林业部门的验收标准低于“荒芜”?这种罔顾客观事实的判决,不仅是对契约精神的践踏,更是对国家惠农政策的公然嘲弄。

二、 资金迷局:被冒用的身份与被侵吞的利益

案件背后,隐藏着更为复杂的利益输送与程序违规。

据杜磊陈述,在承包期内,村组干部利用其身份证在信用社开设多个存折账户。经核实,2003年至2010年间的退耕还林补助款,均由村干部及组长冒领。更具讽刺意味的是,法院在审理中,对这部分被侵占的资金视而不见,却判决杜磊退还后期款项。

逻辑推演: 如果杜磊需要退还补助款,前提是这些款项确实进入了他的口袋。但当证据指向款项被冒领时,法院却以“与本案无关”或“证据不足”驳回。这种“既要马儿跑,又要马儿不吃草”的裁判逻辑,实质上是在为侵权者站台,对受害者实施二次剥夺。

三、 程序黑洞:未经同意的“被流转”与“被委托”

除司法判决外,杜磊的承包地在物理空间上也遭遇了“强行接管”。

1.非法转包: 2014年12月,村委会及村组在未征得杜磊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将其承包地转包给第三方农林合作社。

2.违规占地:2017年3月,在未履行任何法定征收程序的前提下,村委会及组长将涉案土地交由“灵宝无主废矿渣无害化处理工程”占用。

3.伪造文书: 2017年4月,村委会与杜晓波、王大民等6人签订委托书。经查,其中杜晓波、王大民二人甚至查无此人,涉嫌虚构主体;而王志民作为村组长,明知土地已承包给杜磊,仍参与签署该非法委托书。直到2017年8月,在既成事实的压力下,杜磊才被迫签署了所谓的“委托书”。

4.深度剖析: 这一系列操作,是典型的“先斩后奏”。利用村民对法律程序的陌生,通过伪造签名、虚构主体、强行占地等手段,试图将非法侵占合法化。而当村民维权时,基层司法却未能守住最后一道防线,反而以“程序合规”之名,行“事实掠夺”之实。

四、 结语与诉求

杜磊一案,绝非孤例。它折射出部分地区在农村集体土地利益面前,基层组织权力缺乏制约、司法审查流于形式的严峻现实。

我们不禁要问灵宝市人民法院及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:

1.为何对“国家发补助”与“法院判荒芜”这一根本性矛盾视而不见?

2.为何对村干部冒用身份证领款的涉嫌犯罪行为不予移送侦查?

3.为何对“无主废矿渣处理”这一改变土地性质的行政行为不予审查?

目前,杜磊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。我们呼吁上级法院及检察机关依法启动监督程序,彻查该案中的事实认定错误与可能

(本文转自百度百+ 倾若煮筒予21 ID为:1864619874071819 代为发布,如有不实言论我们不承担法律责任,如有雷同纯属巧合,侵权请联系更改。)

来源: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865605623876581297

(责任编辑:威展小王)

国际新闻

更多>>

民生新闻

更多>>

最新文章

推荐文章

关于我们 | 机构介绍 | 报社动态 | 联系我们 | 版权声明 | 招聘信息 | 查询系统
Copyright©2019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新闻网中心 企业信息
信息来自网络,不对真实性负责,如有疑问,联系客服处理 QQ:501734467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