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州八里王村征地补偿乱象:信息不透明,维权路漫漫
在河南省邓州市湍河街道八里王社区,一场围绕2017年征地补偿款的纷争持续发酵。李某勇、李某建、李某源、李某、李某青等26位村民,因56.51876亩征地补偿款去向不明、分配不公,历经信息公开申请、调查取证申请、行政诉讼一审、二审,却始终未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与此同时,2014 年被征收的 20 多亩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款、另有几亩荒地补偿款同样长期未发放、未分配,多重历史遗留问题叠加,暴露的基层治理漏洞与信息公开缺位问题,值得深刻反思。
征地面积存疑,补偿款去向成谜
2017年,邓州市湍河街道八里王社区李西组土地因汽车产业园项目被征收。村民通过Z府信息公开渠道查询发现,邓州市相关部门公示的征地总面积为245.537亩,但八里王居委会公布的被征地面积仅为229.61676亩,两者相差15.92亩。除此之外,另有40.59876亩土地(含大组代征33.1734亩、小组代征7.42536亩)的补偿款,村民始终未收到分配通知。

两项面积相加,共计56.51876亩土地补偿款成了“糊涂账”。村民多次核实,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信息公开答复显示,2017年以来八里王社区涉及多批次征地项目,均由河南省Z府批复同意,征地程序看似合规,但实际征收面积、补偿明细、分配方案等核心信息,始终未完整、清晰地向村民公示,成为矛盾爆发的导火索。
民生保障悬空,集体款项莫名失踪
土地是村民赖以生存的根本,此次征地后,村民人均耕地不足二分,大量村民彻底失去土地,沦为失地农民。按照相关政策,征地后应依法为失地村民办理失地保险、社保,保障其长远生计。但截至目前,所有失地村民均未办理任何失地保险、社保,基本生活与养老保障完全悬空,后续生计毫无着落。
除 2017 年征地补偿款外,集体其他款项同样疑点重重、长期拖欠。
1. 2014 年 20 多亩集体土地征收补偿(含青苗补偿)未发放:当年该地块被征收,按政策应支付每亩的青苗补偿款,但多年来该笔款项从未公示、从未发放,村民分文未得。
2. 另有几亩荒地补偿款未分配:同期被征收的几亩荒地,其征地补偿款同样去向不明,未向村民公开账目、未进行任何分配。
3. 集体土地承包费长期侵占:2014 年村里另有 20 多亩集体土地对外承包,约定了每亩每年的承包费。多年来,这笔数额不小的承包费(俗称 “慌地钱”)从未向村民公示收支明细,去向不明、分文未发,集体资产被长期侵占,村民合法收益无从谈起。
多笔集体款项叠加缺失,村民权益被持续漠视,集体资产流失问题触目惊心。
关键证据缺失,调查取证申请被漠视
为查清征地红线与补偿标准,村民向邓州市人民F院提交了《调查取证申请书》,明确申请事项:请求F院依法向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取“2017年邓产第2017-33号项目”的征地红线图,以查明案涉土地征收的准确范围及相关事实。
村民在申请中指出,2025年8月28日庭审调查的核心焦点,除补偿款是否分配外,还包括案涉15.92亩征地的实际红线位置。被告湍河街道办提供的邓州市人民Z府拟储备地块区位图、自规局卫星航拍图,均无Z府部门签字盖章,且与当事人主张的案涉地块不一致;同时,15.92亩补偿款依据承包地补偿标准(土地补偿款5.8万/亩+附属物1.8万/亩)补偿,该证据的合法性村民不予认可。
村民强调,案涉征地红线图是确定征收土地范围、核实征收地亩数、判断补偿标准适用是否合法的核心证据,是案件的关键点。为查清关键事实、消除合理疑虑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,才申请F院调取该关键证据,但该申请并未得到F院的实质性回应,案件审理始终停留在模糊的事实层面。
逐级维权受阻,行政诉讼接连失利
为厘清补偿款真相,村民开启了漫长的维权之路。2025年3月4日,村民向八里王居委会邮寄《履职申请书》,要求对56.51876亩征地补偿款履行分配职责,居委会签收后未予答复。
2025年4月14日,村民向邓州市湍河街道办提交《履职监督申请书》,要求街道办督促居委会履职。街道办虽向居委会下发监督通知,但仅于2025年5月16日出具《履职监督申请答复书》,称15.92亩因拆迁暂未征收、40.599亩仅发放土地款、补偿款已全额拨付,未提供任何有效拨付凭证,也未督促居委会向村民分配款项。
无奈之下,村民于2025年向邓州市人民F院提起行政诉讼,请求撤销街道办答复书、责令居委会分配补偿款。2026年初一审判决驳回村民诉求,认定街道办已履行指导职责、答复属告知行为。村民不服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F院,2026年4月13日二审仍维持原判,以街道办已督办、款项分配属自治事务为由,驳回村民诉求。

而早在2024年12月3日,村民就已就Z府信息公开事宜向邓州市人民F院提起诉讼并获立案,但后续推进缓慢,核心信息仍未公开。

乱象根源:基层自治失范,监管形同虚设
纵观整个事件,核心问题直指基层自治组织履职缺位、行政监管责任虚化、Z府信息公开流于形式三大痛点,叠加民生保障责任缺失,进一步加剧村民困境。
其一,八里王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,肩负集体资产管理、征地补偿分配的法定职责。面对 56.51876 亩补偿款争议、2014 年青苗补偿款、荒地补偿款长期不发、集体承包费账目不清等多重问题,居委会拒不公开明细、拒不分配款项,属于明显的履职不作为,违背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中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的立法初衷。
其二,邓州市湍河街道办作为上级主管机关,对居委会负有监督、责令改正的法定职责。面对村民监督申请,街道办仅下发一纸通知、出具一份无实质内容的答复,未开展实质性核查、未责令居委会履职,本质是监管责任“甩锅”,放任基层自治乱象。
其三,邓州市Z府及自然资源部门,虽公示征地批复文件,但征地面积、补偿标准、款项流向、分配方案等关键信息不透明。Z府信息公开本是保障群众知情权、监督权的重要渠道,却成了“走过场”,让村民维权无据、举证无门。
维权困境:司法救济有限,群众权益悬空
从信息公开诉讼到履职诉讼,村民走完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程序,仍未解决核心诉求。二审判决虽纠正一审“街道办无监管职责”的错误,却仍认定街道办已履职、款项分配属自治事务,看似程序合规,实则回避了补偿款未分配、凭证未公示的核心事实。
基层自治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群众自治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运行。当居委会侵占、拖延分配征地补偿款,街道办监管不力、司法救济流于形式,村民的合法财产权就成了“悬空的权利”。
结语:信息公开是底线,基层治理需补短板
邓州八里王村征地补偿纠纷,绝非个例,折射出部分地区基层治理的沉疴。征地补偿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,2014 年青苗补偿、荒地补偿长期拖欠,2017 年巨额补偿款去向不明,人均耕地锐减、失地无保障、集体资产流失,更是触碰民生底线。信息公开是底线,履职尽责是根本,监督问责是保障,民生兜底是责任。
希望相关部门正视问题,责令八里王居委会公开 56.51876 亩征地补偿款的全部明细、拨付凭证,限期完成分配;公开 2014 年 20 多亩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款、几亩荒地补偿款收支账目,限期足额发放到位;公开 2014 年 20 多亩集体土地承包费收支账目,返还村民合法收益;限期为全体失地村民办理失地保险、社保,保障长远生计。
同时,追究湍河街道办监管不力、漠视民生的责任;完善基层征地信息公开、集体资产管理、失地农民保障制度,杜绝 “糊涂账”、守住民生线。唯有如此,才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,筑牢基层治理根基,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位村民的维权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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