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每一个字都浸满血泪,每一句话都带着锥心之痛。”一场车祸让李女士痛失爱侣,陷入无尽悲恸。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,一纸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书,竟让被夺走生命的丈夫背上“未让行”的污名。李女士泣血发声,祈望各位领导、媒体朋友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注此事,为丈夫杨先生讨还公道,也让所有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看到正义的曙光。
2024年12月26日18时12分许,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油房屯村路与327国道交叉路口,她的丈夫杨先生驾驶比某迪汉小型轿车,依规停车观察后,在非机动车道上被吴某聪驾驶的大某牌小型轿车以121km/h的超速速度(该路段限速80km/h)撞击。7秒的视觉盲区、错误的油门操作,让这场本可避免的事故,瞬间夺走了杨先生的生命,也让李女士和儿子身受重伤。


2025年2月10日,原阳县相关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,将这场悲剧的责任判定为双方同等。李女士出于对相关部门的信任,起初认为事故认定书不会出错,便接受了认定结果,未提出复核。直到身体好转后仔细研读认定书,才发现事实与认定严重相悖。在质疑、上访均无果的情况下,李女士决定公开曝光这次交通事故的全过程:
一、杨先生主观上已充分履行让行义务
亲历者证实与视频佐证:李女士母子作为亲历者,证实杨先生驾车至路口时有明显刹车观察动作。视频显示:12月26日18时12分18秒路口出现灯光,28秒时327国道有车通过,此时杨先生的车辆尚未出现。由此推断,杨先生车于29秒抵达路口。29秒至33秒视频虽存在缺失,但33秒后车辆才驶入327国道,这关键的4秒,正是杨先生刹车观察等待的时间。且35秒到40秒车辆位置未变,仍在非机动车道上,证明杨先生处于刹车让行状态。作为一位拥有三十多年驾龄、经验丰富的老司机,车上还载着自己的妻儿,杨先生在驾驶过程中必然会高度谨慎,全力履行让行义务。

客观视线盲区限制:327国道距路口260米左右的右转弯道存在视线盲区,受行道树遮挡,导致左方来车有两处分别长达7秒多和2秒多的时间无法被观察到。杨先生驾车到达路口时,吴某聪的车辆正处于弯道盲区之中,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其未能及时发现来车,并非主观上未让行。他已经在当时的条件下,尽己所能地保障行车安全。
二、吴某聪存在多项严重过错
严重超速行驶,危险驾驶:陕西西安金华司法鉴定所鉴定显示,事发前5.0-2.5秒,吴某聪车速高达121km/h,事故瞬间仍高达116km/h,远超该路段80km/h的限速标准(该速度仍存争议,具体细节后述)。
分神驾驶,缺乏观察预判:吴某聪作为河北籍司机,驾驶借来的陌生车辆,夜间行驶在河南新乡原阳县境内没有路灯、弯道密布、警示灯林立的327国道上。从弯道口到十字路口设有3处警示灯及路口标志,她却未减速瞭望,对潜在危险毫无预判。
应急处理失当:面对突发状况,吴某聪不仅误将油门当刹车,更在车辆失控后做出错误避险举动。当时左前方本有充足避让空间,她却向右打方向盘,冲向非机动车道,径直撞向等待让行的杨先生驾驶座。
吴某聪的每一个错误操作,都将杨先生一家推向了痛苦的深渊。作为一名成熟的驾驶员,吴某聪明知危险驾驶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,却依然选择高速随意驾驶,完全漠视他人的生命安全。经专业测算,若她以正常速度行驶,在发现危险时完全有时间和距离进行制动,避免悲剧发生,其过失行为与事故伤亡后果存在直接且紧密的因果关系。
在这起交通事故中,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相关部门竟采取“各打五十大板”的认定方式,让杨先生以“未让行”的污名与吴某聪“严重超速、操作过失”判定为同等责任,这究竟是何道理?天理何在?公平正义又何在?
原阳县相关部门的事故认定不仅显失公正,其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更是漏洞百出,难免让人怀疑认定过程是否存在主观偏向——如此文书,又如何让人相信其客观公正性?
三、事故认定书存在重大瑕疵
时间记录矛盾:认定书正文首行记载事故发生于18时12分许,第三部分却写成18时21分,9分钟的误差严重影响可信度,让人不禁对整个认定过程的严谨性产生怀疑。


程序违规: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62条,事故认定书应在检验报告、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。按照规定,该认定书应于2025年2月5日出具,实际却延迟至2月10日,明显违反程序规定,程序上的不规范也让这份认定书的公正性大打折扣。
叙述偏袒不公:认定书片面强调杨先生未让行,用“驾驶”模糊吴某聪超速事实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司法鉴定已证实,事故前2.5秒吴某聪踩下油门,车速却反常地从121km/h降至117km/h,油门开度增加16%,车速不升反降,这究竟是何道理?陕西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是否客观公正、真实可信?直至碰撞前2.0秒才慌乱刹车,这种完全违背驾驶逻辑的操作,足以证明其驾驶状态已彻底失控。然而,如此关键的危险驾驶证据,在认定书中却只字未提,反而将过错轻率归咎于已尽让行义务的杨先生,疑似为吴某聪的违法行为开脱,也违背法律公正原则。


四、泣血诉求与正义呼唤
杨先生一生温和宽厚,是公认的好人,怎能在丧命之后还要背负“未让行”的污名?他人虽已离世,但真相绝不能被掩埋!尽管已错过事故认定书复核期限,但李女士绝不放弃任何追寻真相的机会。她强忍悲痛、泣血发声,只为给亡夫讨回公道,为家人寻求正义,现郑重提出以下诉求:
重启责任调查:请求上级部门或第三方机构介入,依据视频证据、盲区实验、车速鉴定等,彻底推翻不公认定;
追究刑事责任:吴某聪超速、危险驾驶及操作失误已涉嫌交通肇事罪,必须依法严惩;
彻查认定程序:公开调查原阳县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过程,严肃追究程序违规及事实认定失职责任;
呼吁社会关注:此案并非个例,恳请媒体与公众监督,推动建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纠错机制,防止更多家庭承受类似不公。
“如果连法律都无法为守法者伸张正义,那我们该如何相信公平?”李女士的泣血之问,一位依规让行的司机,一份颠倒黑白的认定——迟到的正义或许会来临,但此刻,逝者需要清白,生者需要公道,法律需要回归应有的尊严。
来源:https://www.sohu.com/a/909690081_1224240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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